万年县

注册

 

发新话题 回复该主题

五十万年湖湘丨馆所长荐宝汉代长沙王的 [复制链接]

1#
整理丨湖南日报·华声在线记者龙文泱通讯员刘康琳名片设计丨周子茜“庆祝中国考古百年”湖南省百件出土文物精品推介97号选手:“长沙王玺”金印与“长沙王印”金印(点击投票)西汉“长沙王玺”金印:长2.2、宽2.2、高2.1厘米,重89.8克“长沙王印”金印:长1.65、宽1.6、高1.65厘米,重32.5克年“12·29”盗墓案追缴文物现藏长沙市文物考古研究所玺印是古代社会官府或私人的凭信,特别是官印,是封建社会身份和权力的象征。公元前年,汉高祖刘邦封吴芮为长沙王、建长沙国,都临湘(今长沙),传五代至吴著时因绝嗣而被除国。公元前年,汉景帝封其庶子刘发为长沙王,复置长沙国,传八代九王至东汉初年废置。史书中关于长沙国的记载很少,甚至连长沙王也仅仅是知其姓名而已。经过多年的考古工作和研究,我们已在湘江西岸的丘陵区域找到了范围近30平方公里的汉代长沙王陵区。“长沙王玺”“长沙王印”黄金质地。上方为龟纽,下方为正方体印身,印面阴刻篆文。纽与身之间一圆穿用来系穿绶带。这两枚玺印极有可能是该陵区内某两代刘氏长沙王的金印。根据文献记载,汉代对于官印的使用有着较为严格的等级制度。皇帝印称为“御玺”,用白玉制成;诸侯王印称为“玺”或“印”,用黄金制成,诸侯王玺由朝廷赐予,其规格和法律效力高于诸侯王印;诸侯王以下官员印有金、银、铜质,且不能称为“玺”。想要了解更多代表性湖南出土文物,请登录新湖南客户端文旅体频道,参与“庆祝中国考古百年”湖南省百件出土文物精品推介活动投票。
分享 转发
TOP
发新话题 回复该主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