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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6个消保委消协组织7名个人获中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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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消费者报南昌讯(记者朱海)7月15日上午,中国消费者协会召开第五届理事会第八次会议暨“双先”表彰大会。江西省赣州市消保委、宜春市消保委等6个消保委(消协)被评为-年度全国消费维权先进集体,江西省消保委投诉与法律事务部主任万岱、南昌市消保委秘书长吴荣玲等7名个人被评为-年度全国消费维权先进个人。万年县消协秘书长李金端代表县区消协组织作工作经验交流。

记者从随后召开的江西省消保委(消协)工作会议上获悉,今年以来,江西省市场监管部门和消保委(消协)组织依托统一投诉举报平台,登记消费者咨询、投诉、举报件。其中,咨询件、投诉件、举报件。截至7月14日,已办结件,办结率达95.15%,涉及消费争议金额为.88万元,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86万元。

江西省消保委副主任、省市场监管局副局长谭文英指出,各级市场监管部门、消保委(消协)组织都要认真学习领会中消协张平会长、市场监管总局罗文局长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受到表彰的消保委(消协)组织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为榜样,结合本地消费维权工作实际,落实好会议部署的各项任务。

坚守为民服务的情怀,自觉担当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时代使命。充分认识消费在畅通国内大循环、国内国际双循环中的重要作用和重大意义,充分理解“共促消费公平”年主题的价值理念、精神实质和深刻内涵,充分发挥消保委(消协)组织在社会协同共治方面的独特优势,共同维护好消费者合法权益,共同营造更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共同为进一步提振消费、扩大内需提供有力有效的保障。

坚持真抓实干的精神,不断推动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取得新成效。务必要立足具体办事的“小消保”、放眼社会共治的“大消保”,把“消保”工作放到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来考量、谋划、实践,进一步增强做好消费维权工作的使命感、责任感、紧迫感;务必要倾听民声、遵从民意,从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实际问题入手,着力解决消费领域发展不平衡、不充分、不公平、消费者“急难愁盼”的热点难点问题,实现更有保障、更深层次、更大范围、更可持续的消费公平;务必要把消费者放在心上、把心放在消费者身上,让消费者真正“能消费、敢消费、愿消费”,买得放心、吃得安心、用得舒心,不断提升消费者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坚定争创一流的信心,打造新时期消费者权益保护“第一等工作”。一方面,要创新方式破解难题,争创“第一等的工作”。不仅要提高宣传教育的丰富度,提高消费者科学理性消费意识;更要增强社会监督的针对性,重点解决新消费业态、新消费模式快速发展与规范相对滞后的新生矛盾;同时还要扩大消费维权的影响力,研究热点问题,完善维权体系,构建共治格局。另一方面,提升能力担当职责,打造“第一流的队伍”。不仅要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放在首要位置,当好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忠实维护者、消费维权社会共治的奋力推动者、消费环境建设的积极参与者,更要在专业化上下足功夫、想尽办法,充分激发专家委员会、新闻记者团、公益律师团、消费维权志愿者团的活力,不断增强消保委(消协)组织的公信力、影响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同时,夯实基础彰显作为,落实“第一位的保障”。消保委(消协)组织是政府批准、依法设立的公益性社会组织,在消费者权益保护体系中有着无可替代的作用,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务必要把支持消保委(消协)工作、关心消费者权益事业发展、提供履职保障放在消费者组织建设的第一位,聚焦“作示范、勇争先”目标要求,为书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江西的精彩华章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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