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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载人注意2月7日起,宜春这些地方实行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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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2月7日起,宜春经开区实行道路交通管控!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型冠状病*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关于实行道路交通管控的公告为加强我区新型冠状病*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按照省、市新型冠状病*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有关要求,在全区各主要道路通道口设置疫情防控检测点。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一、管控路口北片区:三阳石岭布红绿灯路口、经开区北大门红绿灯路口、宜商大道与春一路交叉口以北、春风路与朝霞路交叉口以北;南片区:宜商大道六星汽车城以南、经发大道高速桥下、宜春大道昌金高速管理局路口;西片区:宜春大道与袁州医药园中央大道交叉口、春风路与宜寺路交叉口、宜春大道与科伦大道交叉口;东片区:宜商大道与春一路交叉口以东、宜云路与春顺路交叉口以东。二、管控时间自年2月7日上午8时起,解除时间另行通知。三、管控内容1.从重点疫区来区的车辆和人员一律劝返,不得进入宜春经开区。2.对所有过境宜春经开区的车辆和人员进行查验,并对过境人员查验个人有效身份证明、测量体温并进行登记。3.对参与疫情防控、医疗救护、防疫物资、应急保障物资的车辆,在查验检测后优先通行。4.对过境人员发现健康存在异常情况的,按有关规定采取相应措施。请广大企业和群众理解支持并相互转告,积极配合道路管控和疫情检测工作,减少不必要出行,齐心协力共同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型冠状病*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年2月5日

来源:宜春经开区

(二)宜春市所有村庄、小区、单位实行封闭式管控

当前,新型冠状病*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已进入关键时期。为全面落实*中央国务院、省委省*府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各项要求,保障全市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在前期各项防控要求基础上,现就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期间管理通告如下:

一、全市所有村庄、小区、单位,按属地管理实行封闭式管控,减少进出通道,人员进出必须检测体温,佩戴口罩,外来人员和车辆一律严控。

二、严格落实报告制度,近14天有疫情重点地区旅居史的人员和市外来宜人员,须主动向居住地村、社区、单位报告;不主动申报、拒绝接受测温、医学观察等防控措施的,将依法追究责任。

三、市民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要第一时间向村、社区、单位报告,医院发热门诊就诊,严禁瞒报、漏报、迟报;对出现确诊病例的,视情对小区、村组、住宅楼单元实行封闭式硬隔离,市民要严格落实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相关要求。

四、所有市民要做到不串门、不集聚,尽量不外出,外出必须戴口罩。除特殊需要外,倡导每户家庭(居家隔离家庭除外)每两天指派1名家庭成员外出采购生活物资。

五、严格控制人员聚集,“红事”一律停办,“白事”必须从简,并提前报村、社区、单位备案。对举办或承办集体聚餐、参与聚众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严肃处理。

六、加强房屋出租管理,严格落实出租房管理主体责任,加强对承租人员的管控,如出租房发生疫情而未及时报告,将依法追究房屋出租单位或个人的责任。

七、加强公共场所管控,非涉及居民生活必需的公共场所一律关闭,办公区域、农贸市场、超市、药店等场所要合理安排营业(办公)时间,定期消杀,进入人员一律测温、佩戴口罩。所有电梯及其他小型封闭场所每日实施预防性消*。零售药店出售退烧、咳嗽类药品,实行实名制登记,并第一时间向属地卫健部门报告。

八、2月9日24时前,除经批准同意的企业外,一律不得开(复)工。各级各类学校春季学期2月17日前不得开学。

九、提高全民防控意识,要通过宣传栏、标语、广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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