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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hjnbcbe - 2024/10/26 19: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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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12月28日10时23分,万年县中队接到路人报警称江西省上饶市万年县石镇双山村一垃圾废品堆场着火,无人员被困,中队出动2车14人,同时调派石镇专职队1车5人先行前往。经侦查为塑料着火,现场火势凶猛,经消防指战员近4个小时的鏖战,最终将火势全部扑灭,现场过火面积平方米。

万年县消防救援大队监督执法人员随后对该起火灾事故进行火灾事故调查,通过现场勘验、询问火灾事故现场当事人等工作查明,起火原因为该场所钢结构工棚施工方负责人方某指使无焊工证的吴某进行电焊作业,且动火位置距离塑料堆场过近,导致电焊火花引燃周边可燃物,进而造成大面积火灾。

调查取证后,当日17时许,万年县消防救援大队依照相关程序,将案件线索移交至县公安局石镇派出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给予电焊实际操作者吴某拘留3日的处罚。同时,对指使吴某进行冒险作业的方某,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给予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并于当日23时许会同县公安局民警将违法嫌疑人送至县拘留所关押。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一条明确规定:禁止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因施工等特殊情况需要使用明火作业的,应当按照规定事先办理审批手续,采取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作业人员应当遵守消防安全规定。进行电焊、气焊等具有火灾危险作业的人员和自动消防系统的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遵守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来源:万年消防

文章整理:上饶网,上饶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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