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界年12月8日消息,万年县龙清信息咨询服务中心因违反税收管理,未按照规定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被国家税务总局万年县税务局罚款0.21万元。
据公告内容,万年县龙清信息咨询服务中心未按照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被处以0.21万元处罚。万年县龙清信息咨询服务中心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二条,构成了违反税收管理的违规行为。对此,国家税务总局万年县税务局依法进行了处罚,此行为被判处罚款0.21万元。
本文源自:金融界
作者:天眼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