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年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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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hjnbcbe - 2021/8/10 23:19:00

〈一〉

我见到他的第一眼,说实话,真没有什么感觉。

那天是我当时户籍所在地——北京市农林科学院种犬繁育基地的杨小姐带着他来的,同来的还有一个胖子。我当时真没有怎么在意,因为每天来我们这儿参观的人很多,我哪儿记得住那么多面孔。再说尽管单位里的人都想给我找一条件好的人家,但我爱的却都已名花有主,而爱我的又都是惨不忍睹。我觉得不错的,大多数到我住的地方来看我,只不过是顺带脚来转转;或是场长、经理做成了一笔好买卖,心情特好,主动邀请客户来参观参观,当然也不排除想让我也做成另一笔买卖。喜欢我的则不是乡镇企业的,就是郊区工厂的,间或还有农家大院的。当然一听我们场长什么的一报条件,便瞠目结舌的走了。

象我第一眼见到他时,就属于后一种。当然,我说的主要是针对他的年龄和身高。其年龄特征已属于英特尔公司的产品——奔四(四十)了,身高在成年男子里偏矮,后来我知道他身高一米六四,差不多和我一样高(当然要去掉一些什么,我们和一般人喜欢去掉零头不怎么一样,我们是去掉前面的整数,有一些区别)。

我们第一次见面是二〇〇二年国庆节前两天。我不是因为见到他才记得这么清楚,而是杨小姐刚在我们面前嚷嚷,再过两天就是国庆,她今年不想值班什么的,就准备下班回城里去了。可转眼间她又回来了,而且还带来了两个客人,因此我记得特别清楚。

当时我和我父亲在一间屋子,而我哥和我妈在另一间屋子。我们的邻居则是我们家族的骄傲,方圆百十公里的自由搏击的冠*、绰号“泰森”的马克。虽然泰森是黑色人种,而马克却是一副*色的面孔。可他硕大的头颅和粗壮的脖子,再加上一头披肩的*发,不怒而威,绝对不亚于泰森。我敢说,那次比赛,就是泰森咬霍利菲尔德耳朵那场。如果换成马克和老霍,马克咬老霍的话,我发誓,所有的观众,不,所有的人都会说老霍活该,谁让他玩儿赖,打两下就靠上去搂抱呢?假如老霍也好,泰森也好,他们谁要是见到马克,还敢和他叫嚣叫板说稳赢他,我就不是人,是小狗。真的,假如谁要是惹怒了他,他所发出的低吼和我们家族那特有的三角眼冒出的凶光,真使人不寒而颤,唯恐避之不及,在他的身上任何人都能清晰地感觉到狮子的威猛和狼的凶悍。

打我记事时起,他就是我心仪和暗恋的对象。尽管他的年龄可以做我的父亲(甚至于比我父亲都还大),尽管他的身材比我高一节,体重更可以改我俩。但前一阵社会上不是还流行一句俗语是什么:身高不是距离,体重不是压力,年龄不是问题,男女没有关系吗?但我们家里所有的(包括单位里的人),都认为马克脾气不好,太暴燥,非常具有暴力倾向,不是我谈婚论嫁的对象。而且怕我经不起马克的诱惑和他暗送秋波,眉眼传情,特意把我哥和母亲隔在我和马克之间(当然还有一些其它的原因)。尽管我和马克都已是成年,尽管我们一万个不乐意,然而,面对重重的阻拦和来自家庭和人们世俗的压力,我们俩又能怎么样呢?在这时,我才真正啃出了那句名诗的骨髓:“世间最深的悲哀,莫过于,认准了,——却不能为之献身,比追寻更苦,更绝望,因为面对所爱,但我不能……”

而现在让我感到欣慰的是,我是唯一能在所有的人都觉得马克无缘无故的对天或陌生人的怒吼中,感觉到他对我深深的爱和对我们追求自由爱情的囚锢的愤怒和悲哀。尽管我清楚的意识到,总有一天我会和马克分离;尽管我会由于生理和心理的原因,有一天和另一个男的、甚至于和很多男的生下孩子;尽管我也曾怀疑世上不可能有永恒的爱情;但马克毕竟是我的初恋,而初恋是最美好的,它将是我心灵深处最柔软的触角。

由于年龄越来越大的原因,杨小姐帮我哥现在报价是四千,给我报价却只有三千六,这是我们这一家族里最低的价格了。可是对于这么低的报价我能说什么呢?我只是一只八个月大的狗,最多充其量是一只狗中的极品——藏獒。可獒也好,藏獒也好,不管别人怎么说怎么看,毕竟终究还是一只狗,一只刚满月就应该被卖走,而到了八个月依然还没有卖掉的一只雪白的——女性狗(我讨厌用“雌”这个字,尽管人们也曾借用决一雌雄来比喻,但我始终认为:生命面前物物平等。)。

我的小名儿叫小白。很随意,是喂养我们的民工起的,为了好和我哥大白区别。不言而喻大伙儿就知道为什么我们以白为姓,而不随父姓王。我父亲姓王名子,绰号“珠穆郎玛”。之所以叫珠穆郎玛,不是因为他高,也是因为他一身洁白的皮毛。因为种族的原因,实际上我父亲还真姓白,叫白马王子。当然,骑白马的不一定都是王子,他说不定是唐僧;就象长翅膀的不一定都是天使,他可能是蝙蝠侠。可我父亲的的确确是王子,他年轻时,英俊潇洒、风流倜傥,当然现在也是。要不然我如花似玉的母亲雪莲怎么会看上并最后嫁给了他呢?但饲养的小伙子们一是嫌这名字长,喊起来拗口不顺畅;二是有点日本名字的倾向,象什么松下裤带子、未婚先生子、缺心眼子之流的名字一样,让人不舒服。因此去掉了前两个字而只留下了后两字,才成了今天大伙叫的名字。

当他一听到杨小姐的报价后,以为自己听错了,又反问了一句:“三千六?”。因为他一哥们儿(我未来丈夫的主人),在去年元旦从兰州藏獒基地买回我未来的丈夫——和我一样品种的、才一个月大的雪獒,就花了一万二。虽说我的年龄偏大,但在他的心中,我也不至于才这么贱啊?因为虽然我只是一只狗,但我毕竟还是——獒啊!

獒:A,在《新华字典》修订第五版中解释为——一种凶猛的狗,比平常的狗大,善斗,能帮助人打猎。B,在法国皇家宠物食品公司出版的《犬百科全书》P91诠释为——西藏藏獒,古代大西藏獒犬的直系后代。起源于中亚的高原,迁移到中亚的其它地区,小亚细亚,东欧,最终到了中欧。现代獒犬由该犬类遗传下来,在大草原和喜马拉雅山脉山麓丘陵出没,十分勇猛地护卫牲群和村庄等。该獒犬过去要比现在大得多。事实上,藏獒过去实在太大,以至于马可?波罗称之为“与驴一样大”!藏獒到了十九世纪时几乎要绝迹,被不列颠饲养者挽救。令人畏惧。强壮,巨大,体格强健。脸部表情优美。步态轻巧灵活,走路缓慢,慎重。C,在北京市农林科学院种犬繁育基地出版的小册子中解说道——藏獒犬原产于我国青藏高原及相邻地带,有着悠久的历史。该犬体大威武雄壮,头大而方,额段较高,颜面宽,眼睛黑*,耳为心型,两耳下垂,鼻头大而黑,嘴短而粗,上下颚发达,舌大唇厚;胸宽深,背腰平直,颈部粗壮有力,四肢强健,脚呈圆型,脚趾为弓型,尾高卷于背上;全身被毛长而浓密,其毛色多为黑色,其次是*色、白色、青色和灰色及巧克力色,颈部和尾部有饰毛(关于颈部的饰毛,一向喜爱莎士比亚的主人后来发现,我端坐时的神态竟然和他老人家的一张画像极为相似,我真有点受宠若惊。)。特点:育成历史悠久,遗传性能稳定,世界很多大型种犬都含有它的血统;体大威猛,不畏强暴,敢与虎狼搏斗;对主人忠诚,有神奇的传说……

你想,介于这样一类的书籍介绍和平时他因爱狗的了解,尽管三千多块钱也不算是一笔闲玩儿的小钱,可在他的印象和感觉中,藏獒不应该才这个价。同时之所以他对我的报价感兴趣,一是这是这里藏獒类的最低价;二是我和我哥比较,虽然我没有我哥的块头显得大(我身高近六十公分),但我的毛色却显得特别的白和干净。因此他没有象他骨子里重男轻女那样因为我是女性的而轻视我,却反而特别留意了我。而杨小姐对他的疑问,却完全理解错了。以为他觉得价钱太高了,于是一个劲儿的解释讨好说:“这价钱还高啊?说实话,我一看您就知道您是一个真正的爱狗者,我们真正的买家。所以,我也就特实在,一点儿都没敢多报。”其实,当时他并没有一点想要买我的欲望。之所以来参观,是因为前几天,他刚看完公司安排他即将上任负责的新投资的食品公司后,返回城里路过我们旁边时,无意间看见了我们围墙上竖着的“北京农科院种犬基地”牌子。天生有爱狗嗜好的他,条件反射的对开车的朋友说了一句:“看来我们这儿的邻居都还不错哎,音乐舞蹈学校和种犬基地,哪天有时间一定得抽空来看看。”今天便是他在上任两天后,把距离我们不到一千米的厂区收拾得差不多时,中午睡完午觉后,为再熟悉熟悉周围的环境而带着他的同事出来转转,同时也就顺便兑现他那天的诺言,而丝毫没有一点要买我们的念头。

可当我们杨小姐一本正经的带着他们参观并殷勤的介绍后,他便不好意思承认自己只不过是来随便看看的了。于是便装着依然感兴趣但又犹豫的答道:“这只雪獒是不错,但就是大了一点。”“不大不大,才八个月,不算太大。你看这毛色多漂亮啊,身材也高。你看,她象她妈,而身材已和她妈一般高了。”杨小姐急忙辩解,同时用手指着关在我和父亲旁边的母亲说道。“说老实话,要不是我们这儿就只有一对做种的雪獒,近亲不能繁殖,我们才舍不得卖呢!你看,八个月大了,马上就可以配种了。”杨小姐这时好像搞忘了她刚才还在说八个月不算大的说词了。(说到这儿我忍不住想插几句。我对杨小姐这么文静的女孩子说出“配种”这种貌似科学,实际低级粗俗的话感到遗憾和气愤。这是标准的种族歧视。我不明白为什么人们就不能把用在他们人类身上的那些个含蓄的词,也用在我们身上呢?诸如结婚、成婚、洞房、同床此类的,那怕说做爱也成啊。人类口口声声宣称要保护生态平衡,要保护动物,还装模作样的成立什么保护动物协会,划出什么保护区,我觉得特虚伪。首先划出什么保护区这种提案和做法就不科学,这就好像只是在非洲和拉丁美洲高呼倡导反种族歧视一样。现在不还有一些人别有用心的说道:“你知道最先提出解放黑人奴隶的是谁吗?告诉你,不是林肯,而是白种女人。”然后暧昧的一笑。我认为不管是反对也好、保护也好是应该没有界限和区域的。而现在真正享受到这些所谓保护待遇的,不就是那么几只大黑天还戴着墨镜冒充什么星、什么款,我倒觉得整个一黑社会老大的熊猫吗?人类提出保护动物的态度,套用一句也是我们动物的歇后语:老母猪打架——嘴劲儿。)

话又说回来。当杨小姐说这话的时候,他倒没有在乎她说的话有没有前后矛盾,然而他终于还是感觉到了我的缺点。说感觉到,是因为他根本就没有想买我的意思,所以也就没有认认真真真正找出并说出我的毛病。“它的左眼怎么啦?有点红。”他好象抓住了一根救命的稻草一样问道。“左眼?左眼怎么啦?没什么呀?”杨小姐装模作样的端详了我一阵,我不知道她是否是真的没有发现,还是故意装糊涂。因为说实话,她从来就没有打心眼儿里关心过我们,热爱过这个工作,尽管我们是她的衣食父母。“唉,你这价钱还是高了一点,”他又回到这个既不亲热且又敏感的同时还是杨小姐最疼痛的话题,因为他知道只有这样他才能不露一点声色的体面离开。“能不能再低一点?”他边说着边很自然地向外走去。

“还要低?我的哥哎,这已经是最低价了!低,刚才看的那些圣伯纳就便宜,七八百块钱!”杨小姐有点夸张的激动。“我就对雪獒感兴趣。没关系,买卖不成仁义在。我们反正是邻居,就住在你们旁边的音乐舞蹈学校背后,以后有机会我还会来看看。说实话,我们已经养了两只狗了。一只德国的黑背,一只英国的马士提夫。”“行!既然是邻居,以后欢迎常来。”杨小姐这方面不错,当看买卖做不成之后,并不象其他一些生意人一样马上就把脸冷下来,话语之间依然透露出热乎劲儿。

到了门口时,杨小姐不但送了那本单位自个儿编写的小册子外,还不死心地又特意让他看了并介绍一下那些整天叽叽咂咂事儿事儿的宠物狗。我这么说那些小狗,不是我自视清高,也不是我嫉妒他们。而是看不惯他们那种狗仗人势,一惊一咋的德行。明明是自个儿放了一屁,还装着特警觉状东张西望地寻找声源。这和一些人睡觉打呼噜自个儿把自个儿打醒了还不知道怎么回事一样,有异曲同工的喜剧之处。还有就是一见生人,不管是客人还是小偷,他们都叫得比谁都响,谁都凶,可真到了真正需要动嘴动真格儿的时候,他们又比谁都悚了。那时他们才想到我们,可他们吃好吃的时候可从来就没想到过我们。你想,人家会看起他们吗?当然,太太、小姐们除外。他走了,他走时没有留意到我眼里隐含的忧伤,但我的忧伤不是因为他的走。

我忘了他,他却没有忘了我。当他第二次带着朋友来时,是我们第一次见面后的两天。而这次带着他们参观的是我们韩场长,他们很快看完了我的其它同胞,在赞叹完马克并在他的怒吼声中驻足在我的门前。“她的左眼怎么这么红啊?”对我的左眼他还是有点耿耿于怀。“角膜有点炎症,点几滴眼药水儿就行了!”韩场长随意盯了我一眼后,故做轻松地说道。因为到这时他都还未冒出真正想买我的念头,到这儿来看我们只不过是他做为娱乐朋友的一个节目,因此依旧没有认真观察我的左眼究竟是哪儿不对劲儿。这时他突然冒出一个念头想背着杨小姐看看韩场长的报价是不是会低一些,便试探性地问了一句:“这只雪獒最低多少钱?”“最少四千!”韩场长毫不迟疑干净利落地回答道。“四千?!”这可有点出乎他的意料之外,不但没低,反倒还高了。于是也毫不客气地说道:“你这人很不实在。你们那天的杨小姐才给我报三千六,怎么一到你这儿就长到四千了?”尽管那时他并没有真正想买,然而他还是觉得气愤,觉得我们韩场长矇他了,把他当成了傻冒。当时他还不知道韩场长的具体身份。“三千六?她肯定搞错了!我给你说,这只狗低于四千免谈!”可想而知双方不欢而散。

尽管他打心眼儿里并没有想真买,但是他还是有点生气。不过心里又想:算了,反正也没打算真买,爱报多高报多高。便领着朋友们往外走,这时刚好碰见杨小姐从办公室里出来。于是便冲着杨小姐一乐说道:“你瞧,你那天才报一个三千六,一到这位先生这儿便变成了四千了,还是你比较实在啊!”杨小姐一听到夸她,当然非常高兴。急忙走过来,眼瞅着正在进办公室的韩场长低声说道:“那可是我们场长。没关系,只要诚心要买,价钱还不好商量吗?”可杨小姐这么一说,他却怕人家真让他买。急忙说道:“价钱的确是小事,主要是她的左眼,我得呆两天再来看看。”这话一来避开了动真格,二来还为他以后再来参观我们埋下了伏笔。

第三次他来看我的时候,我已经有点烦了。这人有病啊?老来看,又不买,这不逗咳嗽吗?真要卖门票看他还来不来,而且每次都还要带朋友来。这次又带来了一男一女,还好是女的看起来对我们挺感兴趣的,但在马克的怒吼中有点胆怯了,嚷着到门口看那些适合她的小狗。马克把每一位来参观的人都当成了横刀夺爱的第三者,所以对他们的态度十分恶劣。为这件事,他不知被罚过多少次不给饭吃,可他依然如故,死不改悔。在他的眼里,对我的爱,比他的生命更重要。每当我那忧伤的目光,透过层层栅栏,穿过他的*发抚摸在他桀骜不驯的脸庞时,一切对他来说都不重要了……“价钱再低点怎么样?合适的话我就掏钱买了!”不知为什么他在这时,在马克的疯狂的呐喊声中,重新提出了这个问题。是有备而来?还是临时被马克的挑衅激起了他人类骨子里想在动物界扮演操纵命运的上帝?抑或是想在朋友的面前显示出他不是叶公好龙,而是真的爱我们?还是被杨小姐的孜孜不倦所感动?我不得而知。然而这无疑又是在马克那偏激、脆弱的心上再插上了一刀。“这样吧,看你这么执着,我们又是邻居。三千,一整数,没法再低了!而且不马上带走的话,必须交定金!”杨小姐真拿出了豁出去杨白劳卖喜儿那劲儿痛心疾首而又不失冷静地说道。“就两千八吧!讨一吉利。怎么样?”他太象*世仁他妈了。“不行!我说了,三千是最低的了。要不然我也没法向单位交代了。”杨小姐斩钉截铁地说道。望着他渐渐远去的背影,要不是我妈要我装淑女,要不是有铁栅栏挡着,就象泰森一样,信仰伊斯兰教我也要冲出去咬他两口。

我这个大龄女青年就这么不值钱吗?我不卖,我不卖!我在心灵深处声声的呐喊着。可这声音只有我自己听得见,这时我才更深深地明白,我是一只狗,我无法改变我的命运。我唯一能做的,就是直面惨淡的狗生。终于,从靠近场部办公室那边的多嘴的小宠物犬们的嘴里,传出他最终交了二百块钱的定金,以三千块钱的价格买下了我。由于还没有来得及给我搭宿舍,所以不能马上把我带走,但最迟不会超出一个星期就会来领我。晚饭时,我从给我们送吃的小伙子对我的轻声细语的呼唤中对这一消息得到了证实。我还能说什么?当我再次把忧伤目光投向我心爱的马克时,他竟然一言不发默默地坐在那里,躲闪着不敢直视我的双眼。我知道,他屈服了,屈服于他无法挑战的命运。

又过了两天,当他第四次领着一男一女走到我面前来时,我以为他是来领我走的了。然而在评论了一番我们之后,他们又走了,却没有把我带走。后来我才知道,这次来的就是我未来丈夫的男女主人,而我未来的丈夫当时就在场部门口他们的小车后座上。

在必须领我走的最后期限的那天他来了。这之前的两天,杨小姐还曾打过电话催过他。当时杨小姐说得特含蓄:“刘先生,你还不来提啊?我们的工作人员告诉我这只雪獒已经开始发情了,过几天就可以给它配种了。你看多好啊!我们要是早知道,我们就不卖了。”“没事儿,现在你们后悔还来得及!”他不动声色的贫道。“我们哪能那样啊!怎么可以反悔呢?做买卖嘛,一定要讲信用,你说是不是?”杨小姐急了,本来是想将一将他的*的,没想到反而被他不冷不热的反将了一下,不得不马上修正自己的手法。“你放心,我会按时来提的,只是现在我们还未忙得过来,所以,狗棚还没有来得及搭好。一搭好,我马上就会来领走的。”

他在杨小姐那儿交完余款后,当饲养员把他特意为我买的脖套套在我的脖子上并把我牵出来时,他特谨慎地问了一句:“它不会咬我吧?”“不会!雪獒在藏獒里是比较温顺的了,而这只又是最温顺的,你放心。”小伙子宽慰他道。于是,他乘机用手抚摸了一下我的头,看我没任何反应,便大胆的从饲养员的手里接过了绳子,临走向杨小姐丢下一句话:“有什么问题我还会来找你们的啊!”“放心!没问题!”在得到杨小姐肯定的回答后,他终于兴奋的牵着我向家走去……

一开始,我还被大门外的天地感到惊奇,东闻闻、西看看。说实话,长这么大,我可以说从未离开我们院儿一步。还别说院儿,就连我住的屋子,也就最多从打小跟我妈住在一起,到前几天才搬到隔壁过来跟我爸一块儿,真叫挪了挪窝。最远、也是最快乐的就数我们可以一个星期一次象监狱里的犯人一样放一次风。所谓放风,也就是我们每星期有一次在我们住所门口那两条分别宽一米多、长五十米、高两米的铁栅栏跑道里,被人用骨头引诱着往返跑几个来回。虽说比起科学的每天最少必须分别活动半小时来说,是差强人意,但也就在这短短的几十米跑道的小跑中(不敢用奔驰,怕你们笑话),我常常情不自禁地憧憬起父母亲曾多次给我提起的我的故乡——那插入云霄、白雪皑皑的青藏高原上,那一望无际、山环水绕的雪山草甸。在场部那四处迷漫着我的同类的气味中,我仿佛嗅到了蓝天、白云、雪山和藏羚羊的气息,耳边还萦绕着那首缓缓而辽远的《牧歌》。

然而,当现实中我那熟悉的气味渐渐离我遥远起来时,我才真正的恐慌起来。尽管他不时轻声细语或忍不住使劲的拽我,我还是时不时回过头去,望着那块生我养我的地方、望着还住着我的父母、还有马克(我已听不见他悲愤的嘶叫了)的地方。最后,我终于不走了,说什么都不走了。

满以为很轻松就可以把我带回家的他,真是大感意外。尽管连哄带骗、连拖带拉,可以说用尽了他所能用的一切办法(他现在还不敢打我),可我就是不走了。怕激怒我的他终于没辙了,在我们相持十多分钟后,他不得不搬救兵了。首先打电话到场里,让一工人过来先牵着我,而他则骑着那人骑来的自行车去场部叫人。当那个饲养我们的小伙子一路小跑跟着他的自行车来到我面前时,我看到那小伙子的眼睛湿润了。只见他温柔的对我说:“傻瓜,你怎么不走呢?你跟了这个新主人后,会吃得更好住得更好了,你为什么不去呢?”不仅是他,后来我听说,当他回到场部告之我的情况后,在大伙儿的惊叹之余,连一向商人味儿特浓的杨小姐都赞叹了一句:“好狗!算我们没有白养!”

然而,我只仅仅给了那小伙子一点点面子,走了几步,便随便他拖、拽就再也不走了。没办法,他只好搂着我前两条腿,一步一步地向前移动。可很快,在我的极不配合下,他便满头大汗了。可他还是拒绝了他回厂子开车来接的好意,执意抱着我走,没有一丝埋怨我的意思。

当走到一家厂子的门口时,突然蹿出三条大狼狗,一下子就围了上来。我还未回过神来,就只听见饲养我们的小伙子浑身哆嗦、紧张的尖叫着:“这是谁家的狗?快喊着、快……”我觉得他的嗓音因恐惧都发叉了。尽管他做这项工作接触我们有些时日了,然而我现在才发现,他并不真正了解我们。真正厉害的狗,不是敞开放出来的,而是关、拴、训出来的。而当有另外的同类出现的时候,我们那时一般是不会对人类感兴趣的,不管是恶意的、还是善意的。所以小伙子这时的恐惧是多余的,他们是冲我来的。那三个家伙恐怕还没有分辨出我的种属和性别,就被惊动出来的主人给厉声呵斥回去了。我们大家都虚惊一场。就在我们一行三个快到我的新住宅时,场长见那工作人员还未回去便开着车来了。于是,我第一次坐上了汽车,一种牌子叫桑塔纳的旅行车。不过也就坐了五十米,但是也叫我开了眼见,过了一把瘾。

可是还未等我沉醉进这美好的时光中,我刚刚远离的同胞的吠声又不合时宜的把我拉了出来。一进大门,只见右手边两个间隔不到二十米左右的家伙在对着我狂叫,声嘶力竭充满了敌意。一个尖嘴猴腮背黑身*,一个满脸苦大仇深傻头傻脑,我打生下来还没有见过。虽然我刚到一个新的地方尽管感觉有点胆怯,但我从外表上还是装着若无其事地观察起这个新的环境来:这是一个占地约两亩多的院落,右手边是一块空旷的菜地,种了一些辣椒、茄子、心儿里美萝卜、南瓜等,两个把角一个是可停两辆车的车棚,一个是厕所。而那两个狂叫不止的家伙一个紧靠车棚、一个紧挨厕所。棚子面积各约一平方多米,都是新盖的。在他们的中间还有一间约两平方多米的棚子,我猜得不错的话,应该就是我的新房了。这三间棚子各相隔十米呈阶梯状分布。正前方和左手边呈直尺型建着两排房屋,后来我知道左手边那排三间是生产车间,正面那排五间是住宅和办公室(我当时真没想到居然后来我还会住进其中一间)。还果然不出我的所料,那空着的那间还真是我的新房,一来就住上比那两个家伙还宽敞的屋子我真有点受宠若惊,怪不得那两个家伙对我充满敌意呢,原来他们早就听说我要来,而且后来居然比他们住得还好,不管是所处的位置还是所住的面积,所以他们心里不平衡对我不满也是事出有因的了。

我没想到黑夜来得这么快,而且又是这么的漫长。当看到晚餐是和以往不同的碎猪肺和一些玉米面蒸的窝头时,我真没有什么胃口,但我还是强迫自己吃了一些。然而这时让我最不能适应和感到屈辱的是现在还在我脖子上拴着脖套,而且已换成了一根铁链。虽然在原单位时有铁栅栏关着,但那毕竟有十多平米的自由活动的天地啊。可现在看似有一亩多地的活动场所,然而真正能触及到的就是这根冰冷的铁链所能及的地方,可想而知我是多么的不自由啊。特别是我想方便的时候就不方便了,这对比较讲究卫生习惯的我来说就十分痛苦了,最后不得已只好就地解决。

血管里流着喜马拉雅雪水的我,是多么的渴望那份自由啊。人类为了信念可以放弃自由,可却奴化我们使我们失去自由。我望着深秋的北京星光灿烂的天空,思念的情绪油然而升。我想起了马克、我的父母、哥哥,还有那些平时挺遭我烦的博美、吉娃娃、京叭、小鹿犬们。当时我是多么想离开那个闭塞、污浊、嘈杂的地方啊,然而当一切真的降临的时候,我却茫然不知所措了。

离开了他们,一种孤独和恐惧感笼罩了我,变成一丝寒流从心底窜了出来,使我禁不住在临晨的夜空中,发出了阵阵如狼般的呜咽。当我的主人被我的鸣叫吵醒,从屋子里披着衣服来看我、并轻声的呼唤我时,我却一边惊惶的向他狂叫着往后退、一边警惕地盯着他。对黑暗的敏感性使得黑夜让所有的一切都成了我的敌人,我毕竟还是一位未成年而涉世不深的少女啊。还未摸透我脾气的新主人不敢冒然靠近来安慰我,只好悻悻而去。

我不记得多少次我累了困了睡了过去,也不知道多少次又从噩梦中被惊醒,就这样我在这个新的环境度过了前三天。每天晚上如狼般的呜咽,使得我的新主人疑神疑*,已经都快止不住要打电话咨询我以前的单位问我是不是有什么毛病了。因为在他童年的的记忆中,只有刚满月的小狗才叫夜。新环境的晚上让我感到有一种说不清的忧虑,然而一到白天我就完全变了一个样,对主人和厂区里其他的都非常友善。

主人本来想给我取名叫拉登的,因为这个名字现在非常时髦,上报率和出镜率都特别高。尽管主人对那些惨死在“”恐怖事件中的无辜老百姓感到悲哀,也不完全赞成针对平民的恐怖活动,但他不知为什么觉得那次事件为中国在南斯拉夫的大使馆被炸出了一口恶气。不管“”事件是不是拉登干的,抛开善恶是非不说,他觉得那都是一次人类历史上的伟大策划。一个撑死了一百多万美元的投资,换来了几千亿美元的效果,这恐怕是世界上有史以来一笔最大的强迫成交的成功的买卖啊。而且不管怎么样,最起码让那个不可一世、冒充世界警察的美国知道,有一个名字将从此成为他们的恶梦。

他之所以想把我叫拉登,也是希望我能对敌人象拉登那样让他们感到心惊胆颤。但考虑到我毕竟是一个女孩子,叫这一名字不怎么好,所以决定把这个名字留给我的儿子,而把我取名叫“哈达”。一应我祖籍来自藏区,二因我浑身洁白,三应吉祥如意。从此以后,我便有了一个我喜不喜欢别人都这么叫的名字。也就在这几天主人才彻底看清了我左眼的毛病:左眼的黑眼线在靠近眼角的地方上下都缺了一点,这样,就让我白天本来就泛红的眼睛就更显得红了。找到了我的毛病所在,尽管他的心里隐隐有一些不快,毕竟我在他心目中不是完美无缺的了,但他心里的那块石头算是落地了。慢慢地,他解开了拴在我脖子上的锁链,这样,我终于有机会靠近认识那两个充满敌意的家伙了。

〈二〉

我叫博格,据我前主人说,我是一只拥有英国血统的马士提夫犬。但我现在的主人为了求证我的身份,特意花了二百八十块钱买了一本法国皇家宠物食品公司出版的《犬百科全书》,却怎么也没有找到有“马士提夫犬”这么一说。只好根据我的各项特征,对照了半天,觉得我应该是马鲁索斯犬。再准确点说应该是马鲁索斯犬分支里产于意大利的拿波里獒犬,这是西藏獒犬和大型罗马马鲁索斯犬杂交培育而成的后代。书中是这样评价我的:镇静、忠诚、富有献身精神,对主人非常友爱,对孩子温和。对其他狗有支配欲,勇敢,对陌生人猜疑。不好斗,不会无端咬人。外形令人畏惧,不能被训练去进行攻击,那样会非常危险。如果被激怒,那后果就更可怕(最后一条我现在的主人前不久以他血的代价应验了)。看过《福尔摩斯探案》的人一定还记得那只复仇的獒吧,假如我没有说错的话,那应该就是我的祖先。

我之所以叫博格,从这个名字,大伙就足以知道我的主人对我的宠爱。当然是我最早的主人,而不是我现在的这个主人。我不知道大家是否还记得有一界美国的总统大选,具体是哪一界我记不清了。有十个候选人,其中有一只狗,那只狗就叫博格。尽管那次竞选最终他失败了(主要是美国的民主制度还没有达到应有的高度,也就是说还没有达到真正的民主,而公正地赋予我们犬类公民的选举权。要不然在美国历史上或者说得大点在人类历史上将出现前所未有的奇观,美国从此将是一个年年获得诺贝尔和平奖的真正热爱和平的国家),然而就因为那次空前绝后的选举,使美国的民主精神得以在世人面前淋漓尽致的展现,从而把民主运动推向了新的高峰。同时也再次使美国能够在今天冠冕堂皇地成为全世界民主运动的急先锋。虽说这件事在当时和后来也曾成为一些好事之徒茶余饭后的笑料,但我却始终不愿苟同(请原谅,虽据说我有纯央格鲁—撒克逊的血统,但由于我出生并生活在中国,所以我不得不学一些古代汉语),我觉得我们的前辈在世界民主运动中也起到了促进作用,最不的也起到了抛砖引玉的作用,所以,我们在轰轰烈烈的民主运动史上是功不可没的。而博格这个名字又在人类这一伟大的革命运动中具有了划时代的意义。

我自豪,尽管我不是彼一时的博格,但我为我最先的主人能为我取一个这样伟大的名字而感到由衷的骄傲(比起我现在的主人开始要给哈达取名叫什么拉登的那种狭隘、偏激的思想和境界就高多了。这人,我不知道是不是个子矮心胸也就狭窄了)。每当这时,我便仿佛感觉到了我身上那似有非有的央格鲁—撒克逊贵族蓝色的血液在汩汩的流淌,而不是一般人所看到和感觉到的我是那种傻呼呼的家伙。

其实我完全是可以成为家庭宠儿那一类的。当我刚满月的时候,我是被做为一个非常珍贵的礼物,被人买来送给一个干部家庭的(由于某些方面众所周知的原因,价钱的事我就不便透露了,敬请谅解)。那时我是多么的幸福啊,鸡鸭鱼猪牛羊肉随便我吃。记得由于一次吃鱼肉不小心我被鱼刺卡住了,在屋子里痛苦地乱蹿,主人发现后,急急忙忙医院,花了八十块钱才把它弄出来。从此以后,主人一家和我谈鱼色变,我就再也吃不到鱼了。吃不到鱼对我来说,没有多大的关系,因为我能吃的东西那是太多太多了。

主人家唯一的儿子去国外念书去了,而中国家庭常有的老夫老妻的生活已没有什么激情可言。于是我的出现,便填补了他们儿子留下的空白,屋子里所有的一切,都任我胡作非为,只要是我嘴巴够得着的地方。那对我的宠爱啊……刚来这儿时,每次我说给我旁边的那个披着狼皮的家伙听,他都不信,说我是吹的。还编了一儿歌气我,什么“那天空为什么黑呀?是牛在天上飞呀!那牛为什么飞呀?是你在地上吹呀!”可我一点都不生气。我知道,他这是嫉妒,明显的心里不平衡。

说实话,他的身世也够凄惨的。尽管他母亲纯种的德国黑背是一功勋卓越的缉*犬,但由于生活作风不正派,经不住引诱和一前来受训的土猎犬发生了不正当的两性关系并怀上了他。作为私生子还是杂交品种,其命运可想而知。他和他的几个孪生兄弟姐妹刚满月就被带出了缉*队分别送人。从此就生活在这前不挨村后不挨店的郊区地方,没见过世面我是非常理解的。毕竟我现在也是落难了啊,生活在同一个屋檐下,是同一条战线的战友嘛,大家都应该同病相怜。

正如前面所说,好花不常开,好景不常在啊。不到四个月,由于众所周知的种属的原因,我的块头便膨胀起来,身高达到近七十公分,体重已超过一百斤。这样,前主人那三室一厅曾经在别人面前骄傲过的房子,对我来说,不放家具还行,一放家具,活动的地方就小了。于是,我不再用嘴,也能经常让主人听见东西掉在地上而发出的悦耳的声音,可悦耳不悦目啊。并且由于身材的原因,所有的一切都发生了变化:吃饭的家伙,由碗变成了脸盆;三四十块钱一瓶洗澡的浴液,两次就用完,还觉得没有洗爽;而且不知道为什么,我对女主人的东西特别感兴趣,内裤经常被我叼着当成口罩扔得到处都是。有一次还把她加了内托的胸罩不小心缠绕在了头上,怎么也取不下来,被下班回家的男主人瞅见拿我来开涮,说我很象非洲那边的空*。然而真正让我落到今天这种地步的是我的大小便,俗话说得好,吃得多拉得多嘛,但这是我的错吗?

当我第一眼见到他我现在的主人时,我还挺恨他的,就象恨我的第二任主人一样。恨第二任主人,一是由于他们是一点儿都不懂得科学的喂养。我正是长身体的时候,可油水太少,因此营养不良,使得我的右前脚有点瘸,却还责问是不是厂子里的工人打的;二是让我睡在硬梆梆的水泥土地上,造成我的肘和膝盖已形成了难看的骈胝(膙子);三也是我最不能接受的,就是偏心眼儿(包括我现在的主人,而且他还有过之而不及。对那位哈达小姐照顾得就象他女儿一样,居然还让她和他一屋子睡,真是Ladyfirst?不怕她臭,还不怕她骚?真是的!),每次一来,当时哈达还没来,不管是男女主人,一来就直奔那白眼儿狼那儿,又是抚摸,又是喋喋不休的抚慰,有好东西还先给他吃,就差喊他儿子了。就这样,那小子都还不高兴,说我夺走了他本应独享的好处,分走了他二分之一的疼爱。对我的到来,可以说是横眉冷对,恶语相向。要不是有铁链拴着,我们俩肯定早就会狠狠地打上一架了。说心里话,你看我这么大的块头,也不象是小心眼儿的那种。他们毕竟打小把他养大,两年多时间了,是有一些感情,这一点都不假。可你也不能太偏、太过了啊?我不在乎营养不良啊、睡水泥地啊,因为你们不懂嘛(但也要虚心地学嘛,象现在的主人一样,你要拿出点科学的精神出来嘛。尽管我对他也有意见,而且比对你们的还大,但我还是要本着实事求是的精神,有一说一,有二说二。)。但你们为什么就不能也抚摸抚摸我呢?嫌我脏、嫌我臭,那你们给我洗过一次澡没有?别说用香波浴液,就是凉水都没给我冲过一次啊!怕我感冒啊?真心好!你们难道不知道我们也象人类、象孩子们一样,是需要抚爱的呀?

手心手背都是肉啊!从打我来到这儿的第一刻起,我就把自己的终身托付给了你们。你们的孩子能给你们带来快乐,也会给你们带来一些烦恼是不是,我们何尝不是?你们高兴的时候,就抱着孩子又亲又笑,不顺心的时候,会无缘无故地对孩子不理不睬。而这时孩子们会哭,会诉说自己的委屈,可我们这些不谙世事的动物们就只能默默地承受着你们的变脸甚至变心了。既然选择接受了我们,为什么就不能给我们始终如一的公正的关怀?而我们,却是始终如一地爱着主人,全心全意地爱着你们啊。你们总是让我们学会一门外语,好听懂你们的指令。可你们为什么就不学学我们这门外语,也认真的听听我们的诉说呢?

还好的是现在的主人来了不到两天,就看出了我的毛病:一是肺热太重,所以眼角的眼屎太多;二是发现了我的膙子和前右腿瘸是因为缺钙(真应了那句俗话:小时缺爱,长大缺钙)。因此及时的买了好几瓶眼药水和几瓶钙片,按着一个成人一天的量和着南瓜加入到了我们的晚餐中,只是让那那个家伙也跟着沾光了,哈达小姐吗?一是她未成年,二是女的,当然是理所当然的了。果然不出所料,不到一个月的时间我就初见成效。

其实,我第一眼见到我现在的主人时,我并没有真正的恨他。只不过是由于他们一接手这个厂子后,先来的人就把我从一间大屋子里给赶出来,说是要给以后来的工人腾住处的地儿,而把我拴在了敞着大口的车棚里。我当然心里有气,但我不能把气撒在下面的工人身上啊,他们毕竟是执行者,而不是决策者。俗话说冤有头、债有主,他是这里的负责人,我当然就只能恨他了。

可当我第一次见到他时,我对他还是非常友好的。尽管当时我和那个面*肌瘦的家伙都在吼叫,但我们俩有本质上的区别:他是真的充满敌意的吼叫,而我则纯属是跟着瞎起哄,他一来到我面前就看出来了。所以和他同来的人看我这么大的块头,和这么大的嘴,便激将他说:“你敢摸它吗?”他马上就乐呵呵的笑道:“随便摸,这有什么不敢的?”边说边伸出手来便抚摸我硕大的头颅。同来的人惊诧地看了他半天,才恍然大悟地说道:“哦,我明白了,它向你摇尾巴了!”“对,是摇尾巴了。但你一定要注意,它摇尾巴并不总是传达友好的信号,你呀看它尾巴所处的位置和摇摆的幅度。尾巴直立并短促摇动那便是一种警告,告诉你或者其它的动物,这是我的地盘,你赶快离开,要不然我就不客气了!假如它的尾巴呈自然高度或略低于身高处,缓慢地划大弧线,通常就表示很友好,很放松。当看到朋友或主人时,尾巴就会起劲地大幅摇摆。”他很内行地给上了一课。我当时是真佩服他,也由衷地为自己将要有一位内行的主人而感到高兴。

刚开始,我还真尝到不少甜头。因为新主人喂我东西的时候,试探性地说了一句:“坐下!”没想到我听明白了(毕竟我是从有教养的家庭出来的啊),很老实地坐下了。把他高兴得,觉得我这汝子可教,便首先放了我,一是做为奖励,二来也让我多活动活动腿骨。特别是刚开始那几天只有我和那看起营养比我还不良的家伙时,我是真正体会到了什么叫着自由的滋味。

看着我东走走、西嗅嗅,南跑跑、北遛遛,可以跟随着太阳光温暖地睡觉,真把那觊贼的家伙嫉妒得嗷嗷直叫。这不是我说,明明就是一披着狼皮的狗,非就自个儿觉得自个儿就是一匹狼似的。对谁都一阵狂叫,对谁都一幅凶巴巴的样子,不分敌我,你说谁会喜欢它呀?特别是吃点东西,吃着盆里,眼睛还警觉地盯着你,你稍微有点动作,它就冲过来要咬你。那食护得,就象刚从牢房里放出来好几天没吃似的。你看那样儿,谁都不认,包括主人。还有主人对它好,一到冬天,便怕它冻着。好心地在它屋子里放上诸如毯子、破衣服、稻草之类的,人家老先生可好,真是狗咬吕洞宾,不识好人心。却一样一样的给叼出来扔了,非睡它那硬梆梆的红砖床。

通过这两件小事,哪怕就是从来都不了解它身世的人,也能看出它那苦孩子的出身。可它却掩盖这一事实,还跟着那位哈达小姐一起起哄反倒说我长得一幅苦大仇深的样儿。最让我不能接受的是,你来自哪个阶层、出身在哪个家庭,这并不是你所能选择的,不是你的错。我们通过自身的努力奋斗是能够有所作为的,猪都能缉私排雷,还不用说我们这些天生的职业能手?可它却不在这上面用脑筋,反倒耍起小聪明。为掩藏它吃东西时众所周知的不雅表现,却装模作样吃得细嘴细舌,斯斯文文的。整个一吃西餐样儿,不过就是在胸前少了一张洁白的餐巾。走起路来还挺胸收腹,轻手轻脚(后来我才发现从我们门口走过的舞蹈学校的女孩子很多,好象是跟她们学的),非常讲究坐卧姿态。

只要一听人说它是德国黑背,你瞧立马给它给乐得,好像它真就是了似的。可稍稍有一点常识的人都可以看出,人家真正纯种的德国黑背,一年四季都穿着黑夹克,*裤子,一幅美国飞行员的打扮。你看它倒好,一件洗得有点发*的黑马甲兜在身上,每年秋季都想换下来,可就是怎么也换不下来,他就不想想,品种在那儿摆着的。

然而最让我感到恶心和深恶痛绝的是,他简直就是一个标准的老流氓、老色*,这我是一点都没有冤枉他。话说那天人家哈达小姐刚一露面,它的鼻子非常灵,比我灵多了。已经嗅出了哈达小姐的性别,却故作姿态的带着傻乎乎的我对着她就是一阵嚎叫,给我做出一副同仇敌忾的样子。你想,我比哈达小姐都还小两个多月,哪知江湖险恶啊!当然把人家得罪了。可你知道这家伙后来在哈达小姐面前怎么说怎么辩解的吗?“我不是针对你,我是针对那两个陌生人的。还有,你想,你这么迷人的小姐,我要不叫一两声,我怕那长得象猪八戒的家伙打我的小报告,说我不尽忠职守、重色轻友……”一番花言巧语硬把哈达小姐给骗得一愣一愣的。

这都还不算什么,最令人感到气愤的是,说着说着还动手动脚的。先是把人家的隐私部位闻了一个够,然后就蹑手蹑脚地从背后往人家身上爬……光天化日之下啊,公然想诱奸人家*花闺女,也不考虑一下对我们这些未成年少男是多么不好的影响啊。还好人家哈达小姐可不是那种兜里揣副扑克牌,逮谁跟谁来的那种不良少女,再说人家也是名花有主的了。即使没有,排队给他打折他最多也只能排到第二百五十位,哪儿看得上他哟。

刚开始人家以为他情不自禁,还给他留点面子,非常巧妙的躲闪他、或者坐着,让他无计可施,知难而退。毕竟人家还是大家闺秀,和我还是远亲,很有涵养。可他却一点都不领情,还不能这么说,应该说是一点都不知趣。反而是得寸进尺,以为人家是害羞,抑或是玩她她也不敢怎么样。因为他私下曾给我说:“男的不坏,女的不爱。你别看哈达装着害臊,忸忸怩怩的,可骨子里却求之不得,风骚得很呢。不信你看到她走路没有,那屁股扭的,完全是一副引诱我们犯罪的有力证据嘛。”你别说,这小子的观察能力还挺强的。白小姐走路的确从背后看非常诱人,但我更喜欢她在院落里奔跑的轻盈劲儿,每次都累得我在她屁股后面屁颠屁颠的长伸舌头。

对不起,话扯远了。后来是只要我们自由活动的时候,一有机会,他就不怀好意伺机而上。哈达小姐一看他还是这么不要脸,有一两次急了,对他一阵狂吠,真是骂得他狗血喷头,灰头灰脸的遛了。你吸取教训就算了嘛,可这老家伙就是色胆包天,贼心不死,嘴里还给我说:“机不可失、时不我待啊!年轻的时候,是有那个贼胆没那个贼心;大一点时是有那个贼心没那个贼胆;可等到老了又有贼心又有贼胆的时候,贼又不行了。现在不抓住这个机会,以后就没有机会了。”这不前两天老毛病又犯了,又是如法泡制。可这次就没有好果子吃了,终于把我们家亲戚给惹火了,扭身就是一口。那老家伙猝不及防,一声惨叫,疼得他连那毫不知羞耻的东西都搞忘了收回去,明晃晃的掉在外面。这真应验了那句俗话:“老鼠给猫当三陪,要钱不要命啊。”

活该他倒霉,从此恐怕真是要成为有那个贼心没那个贼胆了。另外,这老家伙还有一个最大的缺点,就是欺软怕硬。我刚来的时候,虽说个头不小,但由于年龄小,再加上又较憨厚、不懂事,所以分不清好坏。因此,他常常对我吼叫,骂我。要不是由于他被拴着,他肯定会冲过来咬我的。非说我是从非洲来的,拿我开涮,隔着老远问我:“嗨!你知道你的牙齿为什么那么白吗?”我特诚恳地回答道:“因为我吃完饭后,总是漱口。”“呸!瞧把你美的。因为你黑!”说完便哈哈大笑起来。我呢,也没计较,跟着他傻呵呵的乐。

唉,生命苦短,我们来这世上,也就十来年,不就图一乐吗?我这是修养好,可他却认为我这是好欺。自从新主人来了后,就特别注意我们的活动量,于是每天都要给我们一两个小时的自由活动时间,以增强我们的体质。这下他可就好了,以为逮着机会了。不是趁机调戏非礼我们家亲戚,就是把我当猴儿一样耍,怎么耍?比如说,他明知道由于我块头太大,动作缓慢,却故意逗我,咬我一下,或者说推我一下,让我不服气跟着他追。本来他身体就长得比较匀称,所以其动作肯定就比我敏捷多了,我哪儿追得上他嘛。当他看我失去信心不追了,他又重新过来挑逗我,于是又让我跟着他追。

最气人的是他总是故意在有槛儿有障碍物的地方来回跑,这样我时不时就被什么东西绊一下,摔一非常狼狈的跟头,让我在我们家亲戚面前出臭,致使我的光辉形象一落千丈,给他出足了风头。害得后尔哈达也不尊重我了,也常拿我来开心,同样这么玩儿我。那次最让我心里嫉恨的是,他们俩合伙儿玩儿我:哈达故意带着我从拴着他的柱子和他之间穿过,哈达到是跑过去了,可等我到了他面前刚要跑过去,本来一直躺着的他却一下站了起来,于是我便被拴在他脖子和柱子之间的铁链绊倒。因为我的冲劲太大,把他也带倒了,他一起来二话不说,逮着我就是一阵狂咬。当时我一下就懵了,连哈达在一边坏笑我都没注意。只是觉得是自己不对,一声没吭,灰溜溜地走了。

我傻呀!俗话说“室内无美妇人称艳,君有奇才我不贫”。当时那段日子我还是一小小少年,不懂男女之事。可后来耳闻目睹再加上哈达那段特殊日子的特殊气味,促使我有一天突然觉得一股热流从两胯间窜了起来,五臓六腑便有了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骚动,性情随之也急躁起来。再说,现在院里的可不是美妇,是美女,而且还是美少女啊。所以,我暗暗地给自己说,假如他再这么玩我,我一定给他点颜色瞧瞧,要不然他还真以为我是从非洲来的呢。可这老家伙真不愧为老江湖,可能是从这几天我的叫声里感觉到了苗头不对,居然不惹我了。连我当着他的面把他的晚餐狼吞虎咽的给吃了,他都没有做出一点反应,反而还躲得远远的。这和平时以来一惯护食的他来说,可是截然不同的啊。

他倒是没有倒霉,先躲过了这一关,可有人却一点儿都不知趣,撞在了枪口上。众所周知,那几天我特别冲动。而这两天来厂区的客人又比往常多了一些,因此主人就把我们都给拴住了,但对哈达却依然分别对待,让她自由自在的四处漫步,我心里肯定不平衡。再加上前两天我由于一时糊涂,冒犯了哈达,所以我也想尽早找机会给哈达解释一下,也借机亲近亲近她。所以,叫声就比平时多了一些,也不合时宜一些,这大家是可以理解的嘛。然而当那天主人送走客人回来,见我还在乱叫,就气不打一处来。刚才就嫌我吵闹影响了他们的谈话,现在我还不识相。便呵斥了我几声,我不仅没有住嘴,反而闹得更凶了。于是一气之下,他回屋拿出平时拴哈达的皮带来抽我。我挨了一下便躲进了我的屋子里,却依然冲他还叫,以表达心里的不服。这不是火上加油吗?气得他冲过来还要打我。这下由于我在我低矮的屋子里,他的皮带抡不开,所以没有打着我。看我叫得更凶,他回身看见身后靠墙放着一根木棒,拿起来就狠狠地给了我一下。这下终于把我惹火了,当他举起棒子正准备打第二下的时候,我迎着木棒冲了上去,对着他举木棒的右手腕就是一口。这一刹那间,我们俩都呆住了:我是惊讶我怎么会咬他,毕竟他平时对我还是不错的;他是惊愕我为什么敢咬他,平时我是憨厚老实的(但他搞忘了兔子急了都要咬人,而狗急了可不只是跳墙了)。

他回过神来,撂起袖子检查了一下伤势。当他看到手腕处一颗淤血的牙印,轻轻一摁,流出了鲜血时(说实话,我还隔着衣服,口下留情了),一股对忘恩负义的愤怒,打心底冲了出来。可当他扔掉手中的木棒,拿起背后的铁锹,刚要举起,而我再次奋不顾身地冲过来时,他胆怯了。一是由于我前两天才把这根拴我的铁链挣断了,厂里的员工临时用铁丝凑合拧上的。看我被激怒的样子,假如我一怒之下再次挣断铁链(这对我来说,不是不可能),那后果可就是不堪设想了;二是同样的事情,前两天他在那老家伙旁边收拾东西,正好赶上老家伙吃饭。可能靠得稍稍近了一些,那家伙以为是要端掉他的铁饭碗,突然间向他咬来。他平时就有点怕那家伙,所以都非常注意,因此没有咬着。但却把他惹火了,抄起手中正在干活的铁锹,在那家伙背上就是两下,当时就拍得那老家伙夹着尾巴嗷嗷直叫。从此,只要他手里拿着任何东西,只要冲那家伙一举,那长的象猴一样的东西就老老实实的趴在地下,哆嗦着可怜地看着他。和这个外强中干、银枪蜡头的东西一比较,我身上这种不畏强暴、英勇不屈的光辉形象,一下子就高大起来,一种敬佩之情便油然而升。同时更加坚信我不仅仅是一只简简单单普普通通的狗了,而是在我的血管里一定奔腾着獒的血液。

他放下了手中的铁锹,再次摸了摸右手腕的伤口,然后用没受伤的左手指着我无可奈何自我解嘲的冷笑道:“嘿嘿,今天算你厉害。等明天我换一根粗铁链后再收拾你!”话是这么说,可打这次事件之后,他对我是越来越敬重,也越来越谨慎了。逢人便警告道:“千万别惹火了他,千万别拿东西打他啊!”可心里保不准在骂我:“这家伙可是扮猪吃老虎呢!”

人是听了他的,毕竟有血的教训啊!即使有人不怕疼,但要花二三百块钱和一个月的时间打五针预防狂犬的疫苗,又花时间又花钱,不在乎身子骨还不心疼钱啊?可那个不自量力的老家伙却在这个时候不识时务跳了出来:主人看天儿冷了,给我铺了一张地毯。他本来就属于山猪吃不来细糠的家伙,自己不会用,却又见不得穷人吃点饱饭。趁我不注意,把它给叼了出来到处扔不说,还使劲地撕扯,妄图把它给毁坏。刚开始我还好言规劝,他不听;接下来我便躺在地毯的上面,让他拉不动,使其知难而退;然而他并不理解我的苦衷,以为我是怕他。真成了给他一点阳光他就灿烂,给他一点星光他就浪漫,反而更越来越使劲地在我身上各个部位乱咬、挑衅。这不是茅房里打灯笼——找死(屎)吗?我一变脸就在他脑袋上一阵狂风暴雨的乱咬,刚开始他还仗着自己嘴尖皮厚不服气回咬我,然而很快地就尝到了我刻骨铭心、摧枯拉朽般的痛击。我与平时截然不同的嚎叫,使得所有在院子里的人都出来看了。哈达听见了我的吼声,从趴在主人办公桌旁冲到了办公室门口,隔着玻璃门看到了我狂暴的嘶咬和那家伙低声地哀叫。看到所有的人都被我的愤怒所吓倒,谁也不敢出面劝阻。她想出来劝解,可又出不来,急得直拍玻璃门,回头直叫主人。主人出来一看这种阵势,也不禁大吃一惊:那老家伙被我摁在地下,死死地咬着,动都不敢动一下,那狼性十足的尾巴紧紧的夹在了两胯之间。面对这种他意料之中却又意料之外的情形,他先是干吼了两声:“博格!博格!”看依然没有任何效果,只好谨慎地对院子里一些跃跃欲试的员工说道:“算了,咬一会儿就没事了!”当我在感觉到我身下的家伙在浑身哆嗦而我紧咬着他脖子的嘴有一点酸的时候,我终于松了口……

〈三〉

我想说我不说但是我还是要说。我就是前面他们一再提到的尖嘴猴腮、面*肌瘦、披着狼皮的……老东西——虎子。我的大名叫赛虎,但我的老主人为表达对我的疼爱,按北方人的习惯,把我叫成了虎子。说实话,当时我和许多人一样,觉得这个名字太土,非常不舒服,所以,他们刚开始喊我的时候,我理都不理,装着没有听见。后来通过耳濡目染才发觉自个儿一不留神就被划到了受人尊敬的孔子、孟子一类的行列里了,知道了“子”是先生的意思(当然拉车的骆驼祥子那个“子”是儿子的“子”,不在我们这个范围内),于是就欣然接受了。

说这么伟奥的知识,你们一看就明白。但不是所有的都能明白,比如那个从非洲来的黑碳,对他来说,就太高深了。因为他不识字,却自个儿觉得自个儿说的是一口流利的大不列颠英语,我操!懵谁呢?在哈达小姐面前坏我,还想高攀人家,恬不知耻的一口一句“我们家亲戚”谁把他当亲戚了?说我是杂种?我的确是杂种,因为我爸和我妈没有任何血源关系,是自由恋爱生下的我。而他,哼,的确是纯种,不知道是他爸和他姐还是他妈和他哥乱伦生下的他呢。我就不知道杂种有什么不好?按现代科学的优生优育,杂交品种可是好品种呢,那不杂交水稻产量都要高一些吗?还有,人们从来都不会说,白种人最棒、或*种人最棒。而是说,世界上最完美的人种应该是具有白种人的轮廓、*种人的皮肤、黑种人的身材嘛。所以,我也许为我的名字迷惘过,但我从来、从来就没有为我因为是一个杂交品种而感到羞耻过。不过,我还是要争,凭什么说我不是黑背?以前人们上户口不都还随母亲吗?不论从我的身材、体型,还是我的言谈举止,你们好好对照一下书上对德国牧羊犬的评语,看看我们有什么不同之处:强壮匀称、沉着温和、勇敢无畏而且有战斗天性。顺从、忠诚可靠且嗅觉灵敏。活泼敏锐,具有服从欲望,非常易于训练。作为工作犬的典范,因其美丽和适应能力而被誉为当今世界第一犬。

对!我是不够强壮,这主要是由于众所周知的营养不良造成的。不沉着也不温和?温和?一天到晚都用冰冷的铁链拴着你,请问,你能温和吗?沉着?小偷来了我不叫?沉着?陌生人出现在我们院所里,我装着没看见,沉着?那我就不明白主人还要我们干什么?我不勇敢无畏、我欺软怕硬?什么呀?我那叫识时务者为俊杰,而不是以卵击石。自个儿觉得自个儿英勇不屈、不畏强暴?怎么就从来不在大伙儿面前提哈达小姐的未婚夫的事呢?你不提,我偏要说。

那天,哈达小姐还没来时,她的未婚夫二多(据说,他主人家先就养了一只宠物狗叫多多,以区别之就取了这个土得掉碴儿的名字)就在其主人的带领下,大老远从城里过来说溜溜、串串门,实则就是相亲,让他俩建立建立感情。当他们一进门时,我是叫了两声。为什么不象往常一样凶神恶煞的吼啦?是因为我从他不慌不忙从桑塔纳后座上从容不迫地走下来时,就感觉到他体态儒雅、风采秀逸,一眼就看出了他的气度不凡。再说人家千里召召……我知道念“迢迢”(一点幽默感都没有,真没办法和他交流),我当然要尽尽地主之谊摇摇尾巴表示一下欢迎啦,人家也非常友好,主动地把屁股让我闻了。可他在那边不干了,骂我是“狗奸、卖国贼”,哭天抢地地要冲过来教训这个强盗、捍卫主权和领土的完整。主人理会错了意,看我和人家都能够玩儿得这么好,平时那么温顺的他就更没问题了。见他喊叫得那么急,以为他也是急着想过来结识结识这位新朋友,于是就过去好心的把他给放了。可刚把扣子解开,只见我们的黑李逵旋风般怒吼着就向人家二多冲了过来(这时就不知道他为什么不认这个亲戚呢?不自认为自个儿也带了“獒”字吗?)。人家是谁啊?藏獒!真正的职业杀手啊。早就从他那不友好不怀好意的吼声中听出了挑衅。我们谁都还没有来得及做出反应,就只见一道白色的闪电悄无声息的蹿了上去。同样的一段距离,我们的英雄刚到三分之一处,人家后发已在三分之二处迎上了他。他那臭气熏天的血盆大口还没来得及张开,只听见二多一声低吼,已把块头比他还大的黑碳咬倒在身下(以前曾听说过少林派是先发制人,武当派是后发制人。今天我是亲眼目睹了雪山派的后发先制人了。)。

突如其来的变故,让所有的一切在刹那间都静止了。当然,最懵的还是躺倒在地下的那个。是啊,长得丑不是你的错,但跑出来吓人就是你的不对了。夹着尾巴,别说还嘴,连求饶的勇气都没有了。要不是双方的主人对二多连打带拖外和着吼叫,自称和泰森一样黑的家伙恐怕就不只是仅仅受些皮肉之苦了。当一切电闪雷鸣般过去后,除了二多被他的主人惩罚性地关上了小车,就只剩下我们的狗雄夹着尾巴一瘸一拐一声不吭的回到了他的老窝,趴在窝里愁眉苦脸地舔舐起他流血的伤口来。

唉,我就是不明白为什么有的家伙老是象盯贼一样盯着别人的缺点,而不看人家的优点呢?有一个数据我不知道大伙知道不,那就是我们犬的嗅觉非常灵敏,其嗅黏膜的面积为人的四倍,黏膜内嗅细胞大约有两亿多个,是人的四十多倍,能嗅到五百米以外的气味。有一部美国著名影片叫《闻香识女人》,很多人都看过。由演《教父》而闻名的阿尔帕西诺主演,编剧就是根据我们这一特长的启发而构思出来的,说穿了就是“鼻子的故事”。听我妈讲,当时本来是请我妈的爸,也就是我外公领衔主演的,但由于当时他正在拍一部反映抗日题材的《狗王》,所以导演才临时改让阿尔帕西诺来演,要不然还真没他什么事呢。这部影片一拍成名,我外公后来后悔莫及。临死前一直都在叨叨:“闻香…闻香…那可是我祖传的绝技啊……”死时都没闭上眼。另外,我们的听觉也特别敏锐,是人的十六倍,对周围一公里以内的各种声音都能分辨清楚;立耳犬的听觉比垂耳犬更为灵敏。看到没有,立耳犬,说我呢!

这上面的几组数据,实际上就是从我们德国牧羊犬身上收集得来的,是以我们作参考源的。真的,我本来是不想多说的,可那小屁孩儿嘴巴讨厌,到处败坏我的名声,使得我不得不说。说我见到哈达小姐的猴急样儿,我能不猴急吗?打我成年第一次遗精到见到哈达小姐前,我连一只母的都没见过,我能不心急火燎吗?这小子坏我一整套经验,可他却从来都不提他自己的糗事儿。前两天突然间象疯了似的,又是叫又是闹的,谁都还没搞清楚他要干什么,主人一松铁链,就只见他喘着粗气直奔哈达,张开他那又笨又重的爪子是又搂又抱,还张开他那有口臭的血盆大口要跟人家强行Kiss,可是嘴还未啃上去,那长流不息的哈喇子已弄得哈达一脸一身都是。正当人家努力想挣脱他的搂抱时,他突然来了个张果老倒骑毛驴,亮出胯下的武器直冲白小姐的嘴就去了,身子还不停的蠕动,想来个霸王硬上弓(这一招我多久教过他啊!假如说我以前那叫诱奸的话,他这就是实打实的强奸,最少也是十年以上。再说人家哈达还不到一岁,未成年,还得罪加一等从重从严啊。)。

人家哈达再有修养也是是可忍,孰不可忍了。只见她一个狮子怒甩头,就把差不多重她一倍的强奸未遂者从背上摔了下来,然后就是一阵咆哮如雷的撕咬。刚开始他条件反射还想对咬,可几下下来,不知道他是觉得自个儿理亏呢?还是发觉自己根本就不是对手,带着满目疮痍在哈达的骂声中灰溜溜的跑回老巢去了。这明明摆着是自个儿早熟,*色的东西看多了,却非说是跟我学坏的。这事儿还需要学吗?下来曾问他,为什么不给那小妞一点厉害瞧瞧,他却反道问我我那时为什么不呢?这明明是两码子事嘛,我那是好男不和女斗,怎么能够混为一谈呢?

大伙儿只看见我护食,他倒是不护食,他用得着护吗?你们不看看他是怎么吃东西的,那饭盆已够大的了吧,可他恨不得把嘴张得比那盆还大。吃东西时叭叽嘴不说,还吃得满脸都是,饭后连眼睛鼻子都看不见了。主人有时要教育教育我们,想和我们亲近亲近,于是要用手喂我们一些骨头啊肉啊什么的,以示奖励。我和哈达都是非常文雅地用舌头轻轻一舔,尽量不接触主人的手就把东西吃进了嘴里,你看他,口水先流了一地不说,把主人的手都差不多整个吞下去了,你说恶心不恶心嘛。

最好笑的是一天早晨,就在他冒犯哈达小姐的前一天,我们三个刚活动完,哈达按惯例随着主人进了办公室,端坐在了玻璃门前,继续看我和他在外面疯玩。一不留神,不知道他从哪儿钻出来了,嘴里叼着一根明晃晃的项链,在清晨的阳光下闪闪发光。只见他嘴里叼着那玩意儿直奔哈达就去了。我当时是直后悔啊,为什么我就没想到买一根儿水晶项链向哈达求婚呢?还自己觉得比他聪明。我敢说,当时所有的包括哈达和主人都以为他这是送给哈达的,都屏着气息等待着。然而意想不到的事情发生了,刚跑到哈达门前,不知道他是激动呢?还是不留神?脚下好象绊了一下,一个踉跄,那东西突然间断了。大伙儿仔仔细细一看,才发觉那是他玩儿累了流的哈喇子正好接成了一圈,在阳光下老远看去,真和水晶项链没有任何区别。而他这时只是仅仅想离哈达近一些,好好端详端详哈达,以解相思之苦。气得哈达转身回到主人办公桌旁,再也不理睬他了。而他自己也窝了一肚子火,于是导致第二天犯了一个不可饶恕的错误,再次淤积了一股怨气。还好是隔两天他终于找到一机会,在主人的身上把这口恶气给出了,要不然非把那身子骨给憋坏不可。

说实话,尽管我对他这种做法是不屑一顾的,但私下里不禁感叹到后生可畏,真是长江后浪推前浪,前浪死在沙滩上。于是再次深深地感觉到自己真的是老了,已无法再象《英雄本色》里的“小马哥”那样,哪怕悲怆地说出“喝的是尿啊”,也能带着那么一股子刚猛的味道。唉,我要有儿子,我不会给他取名叫拉登,我会给他取名叫——关灯。

〈四〉

当我被真正的解开锁链时,真有点象那句诗里所说“惯于暗夜里的摸索,阳光下,竟难以睁开眼睛”。突如其来的自由,使得我有一点受宠若惊,茫然不知所措。在秋天灿烂的阳光中,主人在员工的帮助下,鼓起勇气,心有余悸地拽着我,用乍暖还寒的自来水,给我洗了我有生以来,第一次用专用香波和杀虫剂混合的澡。他根本没有想到我会那么乖,任随他摆布,温顺得让所有的人都感到吃惊。

可接下来他们给博格和虎子洗澡就让他们大失所望了。首先是给博格洗,这家伙还算比较老实,所以,虽说他毛短,但由于平时不讲卫生,逮哪儿躺哪儿。跟着太阳走,怕冷,一副肾亏的样子,所以脏得不得了。主人怜他憨厚老实,不惜用了半瓶洗浴液给他洗。可刚辛辛苦苦给他洗完,他扭身就躺在泥泞的地上,完全是乞丐命,使主人对他完全失去了信心,从此不再在他的面前提洗澡的事儿。而虎子就更麻烦了,因为主人刚开始和他还不熟,他样子显得又凶,因此没有办法近身给他洗,只好拿水龙头用水支他。可他躲进他的狗窝就不出来,所以,根本无法好好给他洗一个澡。还好是这家伙平时还算比较爱干净,所以,不洗也罢。当主人直起酸痛的腰,环顾了一下我们三个。当看到明媚的阳光下,我洁白的毛发栩栩闪亮时,他心满意足的笑了。他这温暖如春的一笑,我突然间感觉到我和他之间的距离一下近了。

可是,我身上的这股子清爽劲儿还没有保持两天,北京今年入秋以来最大的一场暴风雨,夹着狂风、带着闪电和惊天动地的雷鸣突入奇来。站在坚实的大地上,却能给你一种在惊涛骇浪中的错觉,让你觉得仿佛随时随地都有可能被抛下你脚下的那叶小舟,而被汹涌澎湃的波浪吞没。当看到那两个家伙胆颤心惊的卷曲着身子躲藏在他们的窝里时,我想起了企鹅和海鸭,我没有一点想把自己自栩为海燕的意思,只是不知为什么,穿过轰隆的雷雨声,我仿佛听到了我的祖先们从青藏高原、从雪山传来的呼唤,我仿佛威风凛凛地端坐在喜马拉雅风雪肆虐的草甸上,俯视着紧紧拥挤在一块儿担惊受怕的羊群和牛群。当主人握着手电惊骇地喊叫着我的名字,深一脚浅一脚、撑着被狂风吹成漏斗型的雨伞来到我的面前时,他惊慌失措了,只见我一动不动地坐在棚外齐脚脖子深的水里,任凭狂风暴雨无情的抽打。

一场秋雨一场寒,北京最舒服的季节就在这场罕见的风雨后,摇摇欲坠了。第二天清晨,当一夜牵挂着我未睡好的他,望着浑身泥浆、湿漉漉满不在乎的我,他心疼了。这一生也许他爱过很多女人,然而他只心疼过一个,但那个他唯一心疼过的女人走了。他终于觉得该为我做点什么了,于是从来不吹头的他,开上车到几公里外的超市花二百多块钱,专门为我买回了一把电吹风。然后就在他自己洗澡的卫生间用热水再次给我洗了一个热水澡,可洗完后他才发觉他买的电吹风对浑身是毛的我来说功率是小了点。

这一切做完后,当他望着外面满地的泥泞和水坑,做出了对他对我这一生都是重大的决定——让我住进了他的卧室。这样,我白天就跟着他一起呆在办公室,要嘛躺在他的办公桌旁睡觉;要吗就站在玻璃门口看外面的世界。当然,这很快就引起了博格和虎子的不满。特别是心胸狭窄、嫉妒心特强的博格。本来我个头最小,来得又最晚,凭什么我一来就住最大的总统套房?而他最大的块头却住最小还是最临近厕所的那间?二是觉得凭什么我就能够和主人一起住?难道真是白种和*种就要比他这个黑种高一等?明明就是种族歧视嘛,非说是Ladyfirst。三是一天到晚我都不用象他们一样拴着铁链,自由自在的。他们根本看不见我的活动,背地里保不准主人给我单独吃什么好东西他们也不知道。而我对他们的一切却是一目了然、了如指掌。另外博格和虎子私下都还各自加了一条,博格的是既然我鸡犬升天般地和主人住在一起已既成事实,那么为什么宁愿空着那间大房间也不让他搬过去住?最后竟然让一群白色的乌骨鸡住了?(这也导致他和虎子对那群乌鸡深深不满,终于在那天趁风大,刮倒了鸡门,逮住了机会,由身体敏捷的虎子追得那群鸡满院子跑,而最后由貌似憨厚的他下了*口,咬死了那群鸡里唯一的一只公鸡。成全了那只公鸡英雄救美的美名,也成就他自己人家偷驴他拔橛子的罪名。)而虎子呢?问的就是为什么主人只带我一个乘车,而且还让我高高地坐在副驾驶的位置上,故意满院子的在他们面前跑,(主人是想让我先适应一下,以后好带我出远门)存心气他们。末了歹*地扔下一句:“你以为狗戴帽子不受人尊敬,狗坐汽车就受人尊敬了?”还好是我自己也意识到主人的确对我有偏爱,所以我就别逮着便宜还卖乖,他们发点牢骚就发点牢骚呗,我也就不和他们一般见识了。

环境的改变,加剧了我对马克的思念,再加上虎子那小猫吃柿子——色眯眯的眼睛每天不怀好意的打量,身子似有似无的摩擦,我感觉到了我身子正在进行一些变化。当那天在我以前的屋子边打扫卫生的年轻女工惊呼完发现一条小蛇被主人一脚踩死后,她又叫住了刚要离开的主人,惊讶地指着地下说:“经理,你看,这哪儿来的血啊?是不是哈达身上的呀?她刚才在那边不知是和虎子还是博格打架了。”主人顺着她的手指一看,果然一溜新鲜的血迹,顺着血迹找到了卧在窝边刚才玩儿累了的我。他仿佛有什么预感一样急忙走到我的身边,当检查完我浑身上下没有一丝伤痕后,掀起了我的尾巴,他最担心的事情出现了——我的隐私处周围都被鲜血染红了。他心里禁不住“咯噔”了一下,然而在年轻女孩子面前他又不好说什么,只好一声不吭地来到虎子面前,想在他的身上或表情上找出点蛛丝马迹来。他隐约记得好象在哪本书上看过,公犬在那事儿完后,有厌食或脱力的表现。虎子从他的神态中已经感觉到了不对劲儿,马上就老老实实地趴在地上,但还是时不时贼眉贼眼的用余光瞅他,一副干了错事的样子。但他没有任何行动,他不敢确认,毕竟捉贼拿赃、捉奸得拿双啊!他又同样来到博格的面前,这时的博格仿佛同样意识到来了危险的临近,本来就一副忧国忧民的样子,就更显得先天下之忧而忧了,完全是一张犯了错误的脸。这下,他真的束手无策了,眼前仿佛闪现着十几只不同毛色(*白相间、黑白相间?)的小狗抱着我的腿喊着妈妈嗷嗷待哺。

他来到男工们的面前,问道谁看见了我们刚才在那边发生的事。由于大家都在一门心思打扫卫生,当然谁都没在意。他冷静下来,觉得这事发生的可能性不大。首先是做案的时间不够,这种事儿不是三两分钟就能搞定的事,不会短到谁都没有看见;二是他们两个都在。尽管虎子早有做案的动机,但当着博格的面,博格那种成事不足,败事有余的搅屎棍性格,是不会让虎子干成好事的。为了更好地说服自己,他回到办公室查看起了杨小姐送他的那本书,终于找到了理论依据。

然而真正让他踏踏实实安下心来的还是我这滴血的症状,陆陆续续延续了近十天后,他才确认我是来例假了。同时每天拿着拖布为我清洗我滴下的经血时,心里还暗暗庆幸,幸好我们女性藏獒是唯一一年来一次例假的犬类,而其它犬类则是一年两次(这也就是为什么我们才是犬类的极品的又一原因)。然而近十天无数次的劳顿,也使他感叹:出了那么多宠物的东西,大到很大的近千块钱的木屋,小到我们玩儿的人造骨头,为什么就没有我们用的卫生巾呢?唉,有时我发现他真的很笨,居然还敢下海经商,居然还被委任为经理,可悲啊!这种产品要想有人做,除非我们也象女人一样,一个月来一次,要不然谁做谁赔钱。

望着他无怨无悔地跟在我的后面拖洗地上我滴下的污血(一是怕影响卫生;二是怕我躺地下时不留神在我洁白的毛发上沾上了它),按理说我应该非常知足了,然而在我内心深处却有着与其他同类所没有的思想,那就是从我出生直今一直纠缠着我,也一直让我百思不得其解的问题:我们活在这个世上是为了什么?(真是一个哈姆雷特王子“生还是死”般的疑问啊。)人类在先适应这个大自然的前提下,立下了改造自然的理想和抱负,他们为改造自然这一理想而活着。而我们呢?我们能适应任何恶劣的环境,但我们能改变环境吗?我无法回答,这就是我为什么比其他同类多了一双忧伤的眼睛。这恐怕也就是主人一直想弄明白而一直未弄明白的问题。因为在我们所有的动物的眼睛里,他看到过愤怒、看到过无畏、看到过快乐、看到过兴奋、也看到过痛苦、恐惧、忏悔,还看到过那么一份天真。但是他从来没有、从来没有看到过这一双无缘无故忧伤的眼神。

他曾在母亲劳动的工地上,亲眼见到一匹拉车的老马因主人指挥错误,不慎压着了主人。暴怒的主人把他紧紧的不留一丝距离的拴在电线杆子上,用带刺的荆棘条狠心的抽打那忍辱负重,任劳任怨的无辜的老马。身上套着车辕,脸紧贴着冰冷的电线杆,面对主人一鞭鞭残酷无情的抽打,可怜的老马连一点挣扎的缝隙都没有。他突然看到被主人拴来脸面朝天的马眼里,无声无息的流出了两滴混浊的泪水。

他是第一次看见动物掉眼泪,他也是第一次为动物掉眼泪。尽管那时他还小,但他还是被震撼了,因为他第一次感觉到了在人类以外的生灵们,也同样有心疼的感觉。当时他就暗暗地许下心愿:他可以让父母掉眼泪,可以让女人掉眼泪,他也可以让孩子掉眼泪,但他决不会让一只信任他的动物掉一滴眼泪。那天,他回头时看见了我忧伤的眼。。。。。。

学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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